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》出台

发布:本站     时间:2017/1/4 13:44:31


2016年12月25日,备受关注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》出台,这是我国第一部全面、系统体现中医药特点的综合性法律。《中医药法》内容全面丰富,在具体制度设计中遵循中医药发展规律,体现了中医药自身特点,符合行业和民众期盼,符合中医药发展实际,具有很强的指导性、规范性和实用性。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》亮点很多,对于经考试取得医师资格的中医医师按照国家有关规定,经培训、考核合格后,可以在执业活动中采用与其专业相关的现代科学技术方法,这有助于中医药传承创新,为患者提供更合理的医疗服务,有利于提高疗效。其中,特别是对于民间以师承方式学习中医、确有专长的人员“开了口”,“以师承方式学习中医或者经多年实践,医术确有专长的人员,由至少两名中医医师推荐,经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人民政府中医药主管部门组织实践技能和效果考核合格后,即可取得中医医师资格;按照考核内容进行执业注册后,即可在注册的执业范围内,以个人开业的方式或者在医疗机构内从事中医医疗活动。经过省级中医管理机构组织实践技能和效果考核合格后,可以取得资格,可以按照考核内容进行执业注册,开展医疗活动。”这条体现了既扶持又规范的精神,为民间中医“松绑”,有利于中医药传承。这一条可以充分发挥民间中医在中医药传承和服务基层的作用。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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